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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會組織 / 科學會組織章程

國立斗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幼兒保育科科學會組織章程
中華民國91年12月8日
中華民國99年6月8日
中華民國102年8月22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學會定名為「幼兒保育科科學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本會以增進幼保專業知能,提昇幼兒保育水準;並培養學生自治能力、團隊精神為宗旨。

第二章 會員
第三條 本會會員資格如下:
一、 凡本校幼兒保育科在本校學生皆為學會之基本會員
二、 本會會員於轉學、退學、畢業、休學等情形發生時,自動喪失其會員資格

第三章 權利義務
第四條 本會會員得享有下列各項權利:
一、 選舉、被選舉、罷免正副會長之權利。
二、 發言及表決的權利。
三、 參與本會舉辦各種活動之權利。
第五條 本會會員應盡下列義務:
一、 遵守本會章程及會員大會之決議
二、 擔任或協助推展本會會務

第四章 組織與職掌
第六條 本會會員大會,每學期以召開一次為原則,必要時由會長召集臨時大會
第七條 本會設會長、副會長、學術組、活動組、美宣組、文書組、設備組。
第八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由全體會員選舉產生。資格如下:
一、 二年級學生
二、 申請資格:(1)育智成績全班前50%(2)德育成績甲等以上(3)該學年未擔任班級及社團主要幹部(如社長、班長)
第九條 本會設顧問一職,由上屆會長擔任,協助新任會長,副會長。
第十條 本會各股幹部由會長會同導師、科主任遴聘之。
第十一條本會所有幹部任期一學年,不得連任。
第十二條各股職掌如下:
一、 會長:
(一)對外代表本會,對內綜理會務。
(二)執行大會議決之事項
(三)協調各組工作進度
(四)活動前後召開科學會會議
(五)處理突發狀況
(六)製作並整理當學期校外成績統計
(七)製作活動感謝狀

二、 副會長:
(一)協助會長辦理各項事務
(二)會長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會長代理
(三)提供建議支援各組
(四)本科研習的學生心得匯整
(五)製作活動感謝狀

三、 學術組:
(一)作品佈告欄成果展示
(二)學會公告欄之內容的設計及內容陳列
(三)製作活動回饋單、整理、分析
(四)掌理本會之編輯(如優質化作品集)
(五)各項本科招生宣導文宣品印製

四、 美宣組
(一)設計活動海報、歡迎海報、場地佈置
(二)邀請卡製作
(三)活動海報資料存檔
(四)適時在校園內介紹本學會活動資訊
(五)其他

五、 活動組
(一)承辦各項本科動態活動(例:迎新、送舊、聯誼等。)
(二)承辦本科靜態研習、座談、演講等活動
(三)負責於各項活動集會中主持及招待師長及貴賓
(四)活動場地之借用、佈置及清理
(五)負責各項活動之錄影、剪接、燒錄

六、 文書組
(一)發送及彙整各項本科活動文件
(二)各項獎狀、證書印製
(三)膳打各項活動表格(如報名格式、詳細報名資料)
(四)膳打本會各項會議紀錄
(五)開會通知發放
(六)活動及會議簽到表
(九)其他

七、 設備組
(一)負責材料盤點、管理、規劃
(二)各專業教室管理與監督,如課餘教室使用登記簿、登記簿、
每月份環境檢查、冷氣機檢查、急救箱檢查等
(三)各項材料之補充,隨時向學會指導老師報告
(四)活動中器材與設備準備及測試

第五章 會議
第十三條 本會依需要召開之會議有會員大會、幹部會議及臨時大會。

第六章 經費
第十四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 熱心人士之捐助
(二) 按活動內容收取必要之費用

第七章 獎懲
第十五條 本學會之幹部有功者經指導老師簽核後給予敘獎,績效不彰者給
予懲處。


第八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試辦章程先呈校長核示後實施,經試辦一年,如成效良好,再呈報學校核備後正式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十七條 本學會之任何活動應接受幼兒保育科教師之監督與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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