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斗六家商 校園危機事件 危機處理相關工作及分工事項
(各處室分工版)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輔導工作委員會 修改通過
一百零五學年度 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會議(105.12.28)修改通過
106學年度第二學期 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會議 (107.3.14)修改通過
107學年度第二學期 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會議 (108.2.27)修改通過
108學年度第二學期 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會議 (109.3.4)修改通過
109學年度第二學期 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會議 (110.3.3)修改通過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 | 進行時間 | 主辦單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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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現場處理 | 1.接獲訊息後即刻前往事件現場,瞭解狀況並及時處理 2.通知家長,陪同家長進行後續事務處理 3.全校師生的安置 | 事件發生接獲訊息後 | *學務處 賴主任 *進修部主任 凃主任 *教官室 吳主教 |
輔導人員及導師進入事件者班級進行緊急安置 | 事件發生接獲訊息後 | *輔導室 蕭主任 李老師 進修部輔導教師 陳老師 *導師 | |
| 事件發生接獲訊息後 | *總務處 賴主任 | |
啟動危機處理機制 | 1.校長召開校園危機事件處理小組會議(每日均需召開以確實掌握危機處理進度) 2.開始進入危機處理機制 3.發佈新聞稿 | 事件發生接獲訊息確定學生狀況後 | *校長 許校長 *學務處 賴主任 *進修部主任 凃主任 *輔導室 蕭主任 *發言人 李秘書 |
通報 | 1.教官室進行校安通報 2.輔導室通報「雲林區輔導諮商中心/雲林縣校園事件危機處理安心服務小組」並申請入校服務
| 進入危機處理機制後 | *教官室 吳主教 進修部生輔組 蘇教官 *輔導室 蕭主任 進修部輔導教師 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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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的宣布 | 1.向全校師生宣布事件樣貌 2.進行默哀、祈福或相關活動 3.安心演說 | 1.時間:若事件發生在中午前,則在當天放學前;中午後則在第二天朝會時 2.地點:宜選擇禮堂或大型視聽教室等室內場所
| *校長 許校長 *學務處 賴主任 *輔導室 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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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教職員工會議 或導師會議 | 1.說明目前學校危機處理進度及未來72小時內即將進行之各項危機處理工作項目 2.說明「致家長函」內容,協助導師瞭解「重大壓力後的壓力症狀」,以及早區辨特殊個案 3.發放「安心文宣」,教導導師協助學生走出意外的陰影 4.說明「導師協助事項」
| 向全校師生宣布事件後 | *校長 許校長 *教務處 陳主任 *學務處 賴主任 *輔導室 蕭主任 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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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致家長函」 | 全校學生每人發放乙份,請家長注意學生的壓力症狀反應 | 事件發生24小時內 | *學務處 賴主任 *輔導室 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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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任課教師會議 | 1.瞭解事件後課程進行需注意事項 2.注意學生的心理創傷壓力症狀反應 | 事件發生24小時內,導師會報後 | *校長 許校長 *教務處 陳主任 *進修部教務組 王組長 *學務處 賴主任 *輔導室 蕭主任 李老師 *進修部輔導教師 陳老師 |
班級座談
| 1.班級輔導教師與導師進入班級進行初步減壓活動或安心演說 2.活動預告:簡介學校即將進行的「減壓團體」及「班級道別活動」,減少學生的不確定感,並且避免謠言的發生 | 事件發生24小時內,導師會報及班級任課教師會議後 | *輔導教師 李老師 陳老師 *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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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減壓團體/安心座談 | 「雲林縣校園事件危機處理安心服務小組」針對受到衝擊的教職員進行專業人員的會談輔導,抒解事件中的心理壓力,以減少事件對於團體士氣的影響,並降低心理創傷的嚴重性。
| 事件發生後72小時內,最遲於一週內 | *雲林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安心服務小組 |
學生減壓團體 | 「雲林縣校園事件危機處理安心服務小組」入校為事件者班級進行專業人員的小團體輔導,抒解事件中的心理壓力,降低心理創傷的嚴重性。
| 事件發生後72小時內,最遲於一週內 | *雲林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安心服務小組 |
安心諮詢 | 事件倖存者或事件者好友的心理急救,降低心理創傷的嚴重性。 | 事件發生後72小時內,最遲於一週內 | *輔導教師 李老師 陳老師 *安心服務小組 |
進行「班級道別活動」 | 1.以班級輔導形式為事件做「Ending」 2.在班級中進行以學生為主的小型「道別活動」,協助學生向事件者道別 3.事件者的課桌椅搬離班級 | 通常於事件者告別式前一天的第四節課 | *輔導室 蕭主任 *輔導教師 李老師 陳老師 *導師 |
班級其他事件處理 | 1.班級或校內其他學生參加事件者告別式 2.協助事件者家長處理在校相關事務
| 事件者的告別式前後 | *學務處 賴主任 *導師 *法律顧問 |
專題講座 | 1.家長如何協助子女面對同學意外死亡的心情調適 2.全校教職員工輔導知能講座-如何協助學生(或自己)走出意外的陰影
| 事件發生後一週至一個月內,視需要辦理 | *雲林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安心服務小組 *輔導室 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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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的一封信 | 校長分別以「全校教職員工」、「家長」及「學生」為對象,內容則是以此次事件處理過程經驗,與師、生、長共勉,期望全校能重新得力、重新出發。
| 事件處理完成後一週內 | *校長 許校長 *發言人 李秘書 |
「重大事件後的壓力症狀」反應檢核 | 輔導教師針對有心理創傷壓力症狀反應學生進行檢核,以掌握需追蹤輔導的個案 | 事件後一個月 | *輔導室 蕭主任 李老師 陳老師 *導師 |
特殊學生的追蹤輔導 | 1.心理創傷壓力症狀反應個案持續追蹤輔導 2.對於心理創傷壓力症狀反應超過一個月還無法改善之個案需考慮轉介 | 事件後三個月內 | *輔導教師 李老師 陳老師 |
國立斗六家商 校園危機事件 危機處理相關工作及分工事項
(本校輔導人員分工版)
成員 | 工作內容 |
輔導主任 | 1.帶領輔導教師進入班級現場協助事件者班級學生安置 〈若事發現場為校內〉 2.會同學務處聯繫家長、家庭訪視 3.參加主管會報進行安心簡報 4.輔導室室務會議及工作分工 5.安心演說:全校教職員工及學生〈若是校長則需提供資料〉 6.參加班級任課教師會議 7.主持班級道別活動 8.相關工作人員的身心狀態檢核 |
班級輔導教師 | 1.統整並提供事件者資料給發言人 2.安心演說:事件者班級 3.參加班級任課教師會議 4.安心服務通報並準備相關事宜 5.籌畫減壓團體及班級道別活動 6.陪伴家長、支持導師 7.事件資料的紀錄及彙整 8.重要個案的心理創傷壓力檢核 〈一個月後〉 |
其他輔導教師 | 1.製作「致家長函」及安心文宣〈師生、家長〉 2.視需要進行非事件者班級的安心演說 3.安心諮詢 4.協助安心服務相關工作 5.協助班級道別活動相關工作 6.陪伴家長、支持導師 |